关于2014-2015学年申请走读及办理退宿的通知
发表日期:各位同学:
我中心近期将开始办理2014—2015学年申请走读及退宿手续事宜,根据师(珠)校办发[2006]16号文件精神,现将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除家在学校校址本地的学生可批准走读外,学校原则上不允许学生自行在校外租房居住。所以此次办理对象原则上限珠海籍学生,如果大四学年长期在外实习也可申请。
二、办理时间:2015年6月1日—6月12日,逾期不予受理。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退宿手续的学生,下学年住宿费无须交纳;因特殊原因在规定时限外申请退宿的,已交纳的宿费不再退还。
三、办理流程详见网站办事流程。
四、办理地点:海华苑9栋一层学生社区办事大厅
五、注意事项:
1.同学们要慎重考虑在校外住宿可能产生的后果和个人应承担的责任;
2.已办理走读手续的学生必须在7月5日前搬离宿舍。
咨询电话:0756—6128105
特此通知。
学生宿舍管理中心
201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