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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申请走读及办理退宿的通知
文章来源:宿管中心    发表日期:2017-05-27    点击次数:    [ 字体:      ]

各位同学:

我中心近期将开始办理2017年申请走读及退宿手续事宜,根据师(珠)校办发[2006]16号文件精神,现将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除家在学校校址本地的学生可批准走读外,学校原则上不允许学生自行在校外租房居住。所以此次办理对象原则上限珠海籍学生,如果大四学年长期在外实习也可申请。

二、办理时间:2017年6月1日—6月9日,逾期不予受理。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退宿手续的学生,下学年住宿费无须交纳;因特殊原因在规定时限外申请退宿的,已交纳的宿费不再退还。

三、办理流程详见附表。

四、办理地点:海华苑9栋一层学生社区办事大厅

五、注意事项:

1.同学们要慎重考虑在校外住宿可能产生的后果和个人应承担的责任;

2.已办理走读手续的学生必须在6月30日前搬离宿舍。

咨询电话:0756—6128105

特此通知。

学生宿舍管理中心

2017年5月26日


附表:

学生办理退宿流程


学生自行下载打印“学生走读申请表”(学生宿舍管理中心网站:http://ss.bnuz.edu.cn/info/1007/1101.htm);

填写材料:退宿申请(申请校外住宿的原因,所住房屋详细地址、联系方式),家长同意其在校外住宿的书面意见,并承诺按时参加校内正常的教学活动和各种集体活动,服从学校教育教学安排,承诺因校外住宿而发生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均由学生本人承担,院部老师与该生家长电话或书面核实情况,签署“已与家长沟通,情况属实,同意退宿”字样(加盖学院公章并签名);

本人持“学生走读申请表”到宿管员处办理退房手续;

学生将宿管员开具的“退房单”和“学生走读申请表”交回海华苑9栋一层学生社区办事大厅;

完成退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