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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校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文章来源:学生处    发表日期:2018-11-02    点击次数:    [ 字体:      ]

各学院(部)、研究生处(含本部社发院在校学生):

为推进我校“平安校园”建设,落实省委教育工委近期所开展的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百日攻坚”行动具体要求,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结合近期我校的突出安全问题,现决定开展学校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内容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为期近三个月(2018年10月23日起至2019年1月18日止)的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排查整治影响校园安全稳定的各种因素,严肃处理违反学校安全管理相关规定的学生,实现“三无一好”工作目标(无重大社会治安事件、无严重火情火灾、无重大校园安全隐患、形成良好校园安全稳定局面),同步建立健全校园安全综合监管机制,压实各院部主体管理责任和相关部门监管责任,进一步形成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格局。

二、工作任务

本次专项行动重点开展“五大整治”行动,对于违反学校相关管理规定的涉事学生,将按照《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生违纪处分办法》、《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生宿舍管理办法》等相关管理规定严肃处理,坚决遵循“露头就打、从严从重”的工作原则。整治行动具体内容如下:

1.整治学生“晚归、不归”现象。及时关注本单位学生晚归、不归的情况,排查其晚归、不归原因;

2.整治学生“校外违规租房”现象。详细摸排本单位学生在校外租住的情况,核对手续是否齐全,是否按时上课、参与学校活动;

3.整治学生在校内外酗酒斗殴、寻衅滋事等各类治安事件;

4.整治排查校园火情火灾隐患。尤其对学生在宿舍内存放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物品、吸烟、使用违章电器及明火等危害人身安全行为进行严格排查、严肃处理;

5.整治其他危害校园安全稳定的事件。

三、工作方式

1.采取常规检查和不定期抽查方式;

2.接受学生投诉举报(投诉举报电话:保卫处6126110,学生处6128105);

3.结合案发和事发情况进行查处。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院部要高度重视学生的人身安全,树立“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安全意识,把学生的人身安全放在心上,抓在手上,对本单位学生的晚归、不归、在校外租住、吸烟、使用违章电器等情况了然于胸,坚决消除麻痹思想、侥幸心理。

2.认真负责,狠抓落实

各单位要层层建立责任制,做到整治过程有记录,整治结果有签字,整治材料有归档。辅导员老师要排查、掌握学生晚归、不归等情况,对于长期在校外住宿、经常在外聚餐酗酒或是在宿舍内存放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物品、吸烟、使用违章电器及明火等存在人身安全隐患的行为,辅导员要及时对涉及学生进行谈话教育,屡教不改的,按《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生违纪处分办法》从严从重处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3.加强教育,积极整改

各院部及研究生处应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学生喜闻乐见的法制安全主题教育活动,法制安全主题教育活动的开展应注重成效,杜绝形式化。要积极运用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等平台向学生推送人身安全和住宿纪律的有关教育信息,创建指尖上的教育途径,让安全意识深入人心。

4.总结经验,按时上报

各院部及研究生处要将此次学生人身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结果以书面形式,于2019年1月18日前,分别报给学生处和保卫处。

保卫处联系人:张平,联系电话:6126374/13750076671

学生处联系人:陈健,联系电话:6128166/13726288886

特此通知。

附件:学生宿舍安全专项检查记录表。

学生处 保卫处

2018年10月24日

附件:

学院学生宿舍安全专项检查记录表

楼栋

房间

姓名

学号

违规类型

整治情况



































































































































































辅导员签字:                                                                  学生干部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