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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里为什么不能使用大功率电器
文章来源:宿管中心    发表日期:2016-03-12    点击次数:    [ 字体:      ]

一、学校相关部门检查大功率电器的依据是什么?

1.宿舍安全检查依照的法律、法规以及规定

学生宿舍属于集体住宿场所,涉及公共安全利益。教育部、公安部等都明确要求各所高校加强宿舍安全管理。

依照的国家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地方法规《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和《珠海市消防条例》,校内规定《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生宿舍管理条例》。另外,就是由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教育部和公安部专门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意见的紧急通知》以及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公寓管理的若干意见》。

2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公寓管理的若干意见》对宿舍安全检查的要求

对学生公寓要定期进行安全达标检查,安全防护设施不齐全的要尽快补全,电线、电缆等设施陈旧老化的要及时进行更新。对于火灾隐患严重的学生宿舍,要加大改造力度,同时要加强管理,特别是注意杜绝私拉乱接电话线、电源线和电脑线,以及违章用电、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和违规使用各种电器造成线路超负荷的现象。

要加强安全教育与宣传,增强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各高校要本着"教育在先,预防在前"的原则,坚持不懈地抓好学校安全教育与宣传工作。要善于通过新生入学教育、安全知识讲座、演讲会、报告会等形式,充分利用广播、闭路电视、宣传橱窗、板报等载体,将学生公寓安全问题列入重要内容进行广泛深入的教育,努力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不仅要抓好有关安全工作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的学习宣传,而且要抓好基本安全常识的普及教育,帮助他们了解和掌握一定的安全防范知识和技能,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

3.我校对于宿舍防火安全的规定

我校《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生宿舍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严禁在宿舍内使用明火(如焚烧纸张和使用煤气炉、煤油炉、酒精炉等各类有明火的器具),或使用电炉、电饭煲、电磁炉、电水壶、电热杯、热得快、电热褥、取暖器及未经学校批准的大功率电器设备,违者其电器由保卫部门暂时保管,毕业时发还,并给予警告以上处分;造成火灾事故者,交由公安消防机关处理。严禁私接乱拉电线及搭线偷电,不得擅自改变宿舍内原有电器线路及用电设备,违者予以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由于使用不安全电器或大功率电器造成用电设施损坏的,恢复设施费、维修费由责任人支付,触犯法律的由公安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为维护公共安全,更为每一位同学的安全着想,学校学生处、保卫处、各学院依法、依规不定期对学生宿舍情况进行检查,学生应自觉主动配合检查。

二、检查的内容

违反消防法规、条例及《北师大珠海分校学生宿舍管理条例》的行为。

三、哪些物品严禁带入宿舍?

出入宿舍人员自觉接受宿舍管理员检查证件和所携带物品。大型物品或重要物品进出宿舍楼须做好登记。以下物品严禁带入宿舍:

l易燃、易爆、易腐蚀、剧毒或具有放射性的物品;

l违章电器、酒精炉等各类电加热器具及使用明火的器具;

l麻将牌及桌具;

l宠物。

已经将上述物品带入宿舍者,立即自行清理出宿舍;自行清理有困难的,向辅导员老师、宿管员报告。违者按有关法规、校纪给予严肃处理。

四、关于违章电器

1.什么是违章电器?

宿舍内除了学校统一配备的生活必备的电器和学生自备的电脑等学习用品之外,其余学生自己购买的电器均为违章电器。宿舍统一配备空调、饮水机等电器一者是为了方便同学们生活;二者是为了保证这些电器的产品质量,不会因为短路等质量问题引起火灾,从统一维修角度讲,也便于学校联系生产厂家进行检修。要求学生在使用学校统一配备的电器时也要注意不能违章操作。

2.为什么说使用违章电器构成宿舍安全的严重隐患?

学生宿舍铺设的电线、开关等设施的载流量有限,设计施工时是按照使用学校配备的空调、饮水机、洗澡用热水器、照明用电以及学生自备的电脑等学习用品的负荷设计的。如果在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电器极易引起电线超负荷,造成电流过大,电线发热。超得越多,发热也越快。电线绝缘层允许温度一般为60℃ ,如果线路长期过负荷运行,线路发热量增大,绝缘层加速老化。当温度在大于250℃时,绝缘层会发生自燃,并与电线分离,造成短路而发生火灾事故。

3.有些功率不大的电器,学校为什么也不允许使用?

原因有两个:一是,假如一个人用200W,每个宿舍里住宿几百到上千人,许多人都用就不是200W,就可能超过了宿舍电路本身安全负荷的标准。二是,电器本身的质量问题,根据广东省公安消防部门统计,广东省的火灾有67%是由于违章用电造成的,而这里面又有87%是由于电器安全质量不合格造成的火灾。三是,安全使用的问题。例如,宿舍发生火灾的原因有:学生起夜,踢倒电蚊香,引燃地面杂物;笔记本电脑长时间放在床铺上,散热不良,引燃卧具等等。因此,在使用学校统一配备的电器及自备的电脑等学习用品时也要注意操作规程,用后断电,人走关电。

五、对违章使用电器的学生如何处理?

依据《北师大珠海分校学生手册》中《北师大珠海分校学生宿舍管理条例》第十三条,以及学生在检查时的表现、对所犯错误的认识态度作出处理。

学校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对学生宿舍进行检查。在检查人员声明检查、并出示工作证后,学生应自觉主动配合检查。对拒不配合检查、甚至与检查人员发生冲突者,按校纪严肃处理。为保障绝大多数学生的住宿安全,对屡教不改者,取消其住宿资格。

检查发现第三条中所列违章物品时,如所有者不在宿舍,由检查人员在《检查记录》上登记,请同室其他同学代签后,有权进行处置。并在查明责任人后,按校纪处分。因宿舍成员不能积极配合而难以查清责任的,由宿舍全体成员共同承担责任。检查人员应将《检查记录》一式两份给被检查人一份。

六、检查中发现的一些问题

1.个别学生宿舍内脏乱,书报、废纸、衣物、鞋乱放,甚至在宿舍私接乱拉电线、将台灯风扇夹在床上和蚊帐上使用、卧床吸烟等等,极易引起火灾。

2.许多违章使用电器的学生,存在侥幸心理,总认为用了这么长时间也没出事。火灾发生的几率是很小,但一旦发生,严重的灾害性是谁也承担不起的,所以千万不要再继续冒险。有学生为躲避检查,将违章电器藏起来。殊不知,这是把灾害留给了自己和身边的同学。

3.在校园区域燃放烟花爆竹以及搞孔明灯市等同样易引发火灾事故,同学们应当自觉停止或抵制这类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