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现将我校2020年元旦及寒假放假安排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安排
1.元旦放假时间为:2020年1月1日(周三)。
2.寒假放假时间如下:
16、17、18级学生寒假时间为2020年1月13日至2月20日;19级学生寒假时间为2020年1月18日至2月20日(1月4日-17日19级学生军训);2月17日各部门按工作需要安排人员上班,做好开学准备,保证基本运行;2月21日全体教职员上班,2月22日学生报到注册,2月24日学生正式上课。
二、相关事宜安排
1.各单位应安排好元旦和寒假值班人员,元旦值班表于12月31日(周二)12:00前报送、寒假值班表于2020年1月8日(周三)12:00前报送给校办张文艳老师;校办负责安排职能部门领导寒假带班。
2.各学院(部)须将学生放假及开学时间、注册需办理的有关手续等提前通知到位,并负责做好学生的假期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内容应包括假期的交通安全、防骗、防抢、防盗等方面,要特别向学生强调防范订票陷阱和求职骗局。
3.各学院(部)和资产公司要认真做好学生返家的订票工作;寒假期间,各学生宿舍楼水电设施等将进行全面封闭检修,检修期间宿舍楼实行封闭管理,封楼时间为2020年1月18日16时至2月20日9时。
4.各单位请于2020年1月8日前将寒假留校教师(住在学校教师公寓的请单独列明)名单报校办和资产处。
5.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关灯、关电器、关门窗;对存放贵重物品和重要资料的办公室、专业教室、专业实验室等,要做好自身安全检查并向保卫处报备;保卫处应列出重点防范区域,加强巡逻,确保安全。
6.保卫处组织校内各单位在寒假放假前进行一次防火、防盗安全大检查工作;后勤处负责安排好寒假餐饮工作。
7.教务处、学生处、校团委和各学院(部)要积极支持、鼓励和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8.各单位应提前安排好新学期开学有关工作;教务处应在学生正式上课前对教学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确保满足新学期正常教学需要。
特此通知。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办公室
201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