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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申宿舍消防安全的通知
文章来源:宿管中心    发表日期:2010-11-18    点击次数:    [ 字体:      ]

各位同学:

11月15日下午14时15分,上海市一幢28层高教师公寓发生重大火灾。截至目前,已有53人死亡,70余人受伤,40多人失踪,公安机关已经对上海11.15重特大火灾事故的8名犯罪嫌疑人实施刑事拘留,等待司法机关的进一步处理。

秋冬季节是火灾的多发性季节。校园人群密集度高,一旦发生火灾,局势将很难控制,为吸取上海11.15重特大火灾的教训,进一步做好冬季的防火安全工作,我中心将协同学校安保部门于近日进行宿舍消防安全检查,现将检查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检查时间:2010年11月22日——30日

2.检查内容

宿舍使用的违规电器(电饭锅、电磁炉、电水壶、电熨斗、电烧杯、热得快等)、存放的易燃易爆危险品(烟花爆竹、孔明灯等)、私拉乱接电线及损坏消防设施的违规违法行为;

3.违规处理结果:学生宿舍违规使用的电热器具,一经发现立即查收,并给予使用者相应的处分。

特此通知。

学生宿舍管理中心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八日